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,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、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特别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,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,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大限度的利用。这对于保持市场的灵活度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。
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角度来看,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,随时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增减派员,增强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;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,以便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,提高企业生产效率。当然,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直接的效用莫过于降低用人成本费用支出、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。具体体现在:降低招聘成本、培训成本、薪酬支出;合法避税;规避裁员(特别是大批量的裁员)的风险;规避或防范劳动保护风险等。
从劳务派遣单位角度来看,劳务派遣公司使流动就业、灵活就业组织化。劳务派遣公司既能把大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、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管理起来,又能安排大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、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,使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舒缓与减轻。
从劳务派遣工的角度来看,满足了部分劳动者对弹性工作的需要,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、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劳务派遣获得就业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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